各盟(市)科技局、自治区各有关部门、有关单位:
为优化科技任务组织实施机制,规范“揭榜挂帅”项目管理,经研究,我们制定了《内蒙古自治区科技计划“揭榜挂帅”实施办法(试行)》,现予以印发,请遵照执行。
附件:内蒙古自治区科技计划“揭榜挂帅”实施办法(试行)
内蒙古自治区科学技术厅
2021年5月7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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