该项资金主要支持能较快进入产业化开发、形成较大规模,显著提升相关产业技术水平和核心竞争力的科技成果转移转化活动,包括能够形成新技术、新工艺、新材料、新产品的科技成果后续试验、开发、应用、推广,普及以及科技成果转移转化服务机构培育、技术转移专业人才培养和科技成果转移转化平台载体建设等。各盟市按照下达专项资金预算数,自行征集、评审和安排当地科技成果转化项目,最终报送自治区科技厅、财政厅备案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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