关于组织推荐“2013年创新人才推进计划”人选的通知
发布日期:2013/6/21 9:27:52
查看次数:
【字体:

关于组织推荐“2013年创新人才

推进计划人选的通知

 

各盟市科技局,区直有关单位:

按照国家科技部《关于开展2013年创新人才推进计划组织推荐工作的通知》(国科发政〔2013467号)要求,现就我区申报科技部“2013年创新人才推进计划”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    一、科技部分配给我区的推荐名额

(一)中青年科技创新领军人才,限推荐20名。

(二)重点领域创新团队,限推荐2个。
   
(三)科技创新创业人才,限推荐20名。
   
(四)创新人才培养示范基地,限推荐2家。

《科技部关于开展2013年创新人才推进计划组织推荐工作的通知》以及网上申报办法已在国家科技计划项目申报中心(http://program.most.gov.cn)发布,请登录查询。
    二、具体要求

(一)“创新人才推进计划”是国家部署的重大人才项目,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,认真组织,认真按照推荐工作要求,坚持公开、公平、公正原则,认真遴选,严格标准,确保推荐质量,特别要注重向基层一线、企业和青年人才倾斜。已经入选自治区“草原英才”工程的人才、团队、基地可优先推荐。

(二)申报程序

1、内部公示:推荐单位对拟推荐对象在本单位内部进行公示,无异议后方可推荐申报。

2自治区直属单位由单位审核同意后,组织推荐对象登录国家申报系统,在线填写申报材料,将申报材料(草稿)2份(含推荐表和相关附件材料)、加盖公章的公示说明报自治区科技厅。

其他单位按照属地,经盟市科技局同意后,登录国家申报系统,在线填写申报材料。盟市科技局负责将推荐名单、申报材料(草稿)2份(含推荐表和相关附件材料)以及各单位加盖公章的公示说明报自治区科技厅。

上述材料须在201371日前报送至内蒙古科技厅人才中心,过期不再受理。

 3、自治区科技厅组织专家评审确定推荐对象后,将组织推荐对象在线生成正式申报材料(一式三份),经依托单位和推荐单位审核并加盖公章后,统一报送科技部。
   

联系人及联系方式:
    自治区科技厅人事处: 包晓峰  04716282150
    
自治区科技厅人才中心:贺蓉   04716280916  
   
邮寄地址:呼和浩特市赛罕区山丹街2号科技大厦602室,内蒙古科技厅人才中心(010010

电子邮箱: hr1301@163.com

 

 

 

 

 

  内蒙古自治区科学技术厅

  2013年6月19

 

【 纠 错 】 【加入收藏】【打印本页】【关闭窗口】